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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三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王波
联系方式:0427-7893691
注册时间:2008-11-13
公司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街
简介:
海陆钻修井、侧钻井、侧钻水平井、水平井、分支井、径向井服务;石油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机械加工,设备安装、维修、改造(以上两项除特种机械设备);钻采物资销售;国内劳务;财产租赁;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其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3类,8类,(剧毒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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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三公司为与被告李仁杰占有物返还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辽1104民初3492号         判决日期:2018-11-09         法院:大洼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三公司为与被告李仁杰占有物返还纠纷一案,于2018年10月24日向本院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盘锦市双兴水利管理处于2018年11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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