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语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澳德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鄂0102执909号
判决日期:2018-08-20
法院: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华语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武汉澳德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鄂0102民初469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3月1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返还租金88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诉讼费、公告费、邮寄费共计330元,执行费5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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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