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青斌、鲜明强、候太平等贪污、玩忽职守等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8)川1324刑初117号
判决日期:2018-11-05
法院:仪陇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以南仪检公诉刑诉(2018)9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戴青斌、鲜明强、候太平、胡长青犯贪污罪,戴青斌犯行贿罪,鲜明强、罗志平犯受贿罪,罗志平犯滥用职权罪,胡长青犯玩忽职守罪,于2018年6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马君、书记员蒲顺出庭支持公诉,前述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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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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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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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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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