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月清、杜谦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8)晋0106刑初233号
判决日期:2018-11-05
法院: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以并迎检刑刑诉[2018]21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月清、杜谦、张鹏、张政、吴金全、陈利华、孟彩霞、姚海霞、张军民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8年3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任欣贵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月清、杜谦、张鹏、张政、吴金全、陈利华、孟彩霞、姚海霞、张军民及辩护人吴美兰、高志强、孙家宁、王莹、王富生、曹艾青、贺锐均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