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07包惠娣与陶晓丹、江苏港通电缆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苏0582民初8207号
判决日期:2018-08-17
法院: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包惠娣诉被告陶晓丹、江苏港通电缆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以下简称太平洋张家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4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申佩适用简易程序,于2018年8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包惠娣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曹琪、李锋,被告陶晓丹,被告江苏港通电缆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韩丽花,被告太平洋张家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彬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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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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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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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