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与中基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津02民初280号
判决日期:2018-11-02
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天津市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基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智慧公司)、被告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番茄公司)仓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7日受理后,依据原告的申请,作出(2018)津02执保43号民事裁定书,对二被告的财产进行了诉讼保全。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10月10日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文宝、国凤熠,被告中基智慧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蒋益斌、王子琳,被告中基番茄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任尚鹏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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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