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名才与中铁三局集团广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广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白晓峰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粤0306民初18468号
判决日期:2017-08-29
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温名才诉被告中铁三局集团广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三局广东建设工程公司)、白晓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于2016年12月9日、2017年8月24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温名才及其委托代理人冯春、被告白晓峰以及二被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何苗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