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乌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渝04民初114号
判决日期:2017-11-29
法院: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重庆乌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27日立案。因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管辖异议,及原告重庆乌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和解,本院通知于2017年11月29日开庭。而原告重庆乌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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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