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威德商贸有限公司与陈次良、胡适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湘06民终1419号
判决日期:2016-12-27
法院: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岳阳威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德商贸)因与被上诉人陈次良、胡适、马绪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岳阳楼区人民法院(2016)湘0602民初52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6年8月2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威德商贸的法定代表人任术威、委托诉讼代理人冯震、丁伟,被上诉人陈次良、胡适及其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隋政,被上诉人马绪良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