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甲等污染环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4)垦刑初字第88号
判决日期:2014-11-25
法院:垦利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垦利县人民检察院以垦检公刑诉(2014)8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某甲、王某甲、王某乙犯污染环境罪,于2014年8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垦利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宋凯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周某甲及其辩护人刘方、被告人王某甲及其辩护人杨劲松、蒋艳霞,被告人王某乙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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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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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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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