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大杖子学区中心校、兴隆县云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与吴俊龙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6)冀0822民初2914号
判决日期:2017-11-14
法院:兴隆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兴隆县大杖子学区中心校、兴隆县云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吴俊龙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原告兴隆县大杖子学区中心校、兴隆县云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