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公路养护管理与应急中心与珠海市斗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保安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粤0403民初1482号
判决日期:2017-08-10
法院: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珠海市斗门区公路养护管理与应急中心(以下简称原告)诉被告珠海市斗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保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7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浩涛,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育红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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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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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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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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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