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宸利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乌兰察布市香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内0926财保54号
判决日期:2017-11-14
法院: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内蒙古金宸利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乌兰察布市香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内蒙古金宸利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乌兰察布市香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站支行(联行号105191073080)账号×××内的2330027元存款进行诉前保全,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