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博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遵义市永欣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鲁0281民初3991号
判决日期:2017-08-10
法院:胶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青岛博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博航公司”)与被告遵义市永欣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遵义永欣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青岛博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穆光斗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焕华,被告遵义永欣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迪业、杨秀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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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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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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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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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