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益等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串通投标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4)阆刑初字第88号
判决日期:2014-11-14
法院:阆中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阆中市人民检察院以阆检刑诉(2014)5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益犯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串通投标罪,被告人李甲、仲某某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串通投标罪一案,于2014年5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阆中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小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周益及其辩护人冯甲、侯某某,被告人李甲及其辩护人王甲,被告人仲某某及其辩护人杨甲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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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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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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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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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