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明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设计中心等与浮山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晋10民终1733号
判决日期:2017-11-13
法院: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陕西明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泰公司)、上诉人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设计中心(以下简称设计中心)、上诉人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技术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咨询中心)与被上诉人浮山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住建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浮山县人民法院(2017)晋1027民初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明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梁宏斌,上诉人设计中心的委托代理人罗伟,上诉人咨询中心的委托代理人雷晶,被上诉人住建局的委托代理人张彤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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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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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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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