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亚明、许周平等与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质量监督行政管理(质量监督)一审行政判决书
案号:(2018)浙0402行初96号
判决日期:2018-07-30
法院: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蔡亚明、许周平、吴雅萍、陈雨炜因与被告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被告嘉兴市人民政府工程竣工验收行政备案一案,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2018年1月31日受理后,依法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4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蔡亚明、许周平、陈雨炜及原告吴雅萍的委托代理人程怡群,被告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嘉兴市建委)的出庭负责人汪旭明及委托代理人李亚伟,被告嘉兴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嘉兴市政府)的委托代理人阮煤、张凝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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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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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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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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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