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与马健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晋0105民初3418号
判决日期:2016-12-15
法院: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与被告马健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潘潘、人民陪审员刘少峰、人民陪审员于树英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的委托代理人马宁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马健经本院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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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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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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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