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叶、曾彬彬等与王怀兵、沧县明大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鲁0724民初2401号
判决日期:2017-11-08
法院:临朐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长叶、曾彬彬、曾杰、曾峰、王桂兰诉被告王怀兵、被告沧县明大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被告李振升、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五原告委托代理人王海、被告王怀兵的委托代理人井艳红、被告李振升、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委托代理人闫付亮、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委托代理人马居富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沧县明大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经本院传票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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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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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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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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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