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盛喜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阳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陕1024民初142号
判决日期:2018-07-26
法院:山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胡盛喜与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阳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6日立案受理,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于2018年5月3日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由审判员游家国、孙晓智及人民陪审员邹来群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6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胡盛喜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由军、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阳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树民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