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映与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争议仲裁裁决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琼97执85号
判决日期:2018-07-26
法院: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琼劳人仲裁字(2018)第235号仲裁裁决书第二项确定的内容,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向陈海映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9646.19元。仲裁裁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陈海映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8年7月18日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