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思文与温州昊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武汉华康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沪7101民初755号
判决日期:2017-11-07
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薛思文与被告温州昊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宏公司)、武汉华康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臣公司)、青鼎木(武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鼎木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17日立案。原告薛思文于2017年11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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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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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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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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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