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中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昆商初字第01773号
判决日期:2016-12-07
法院:昆山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常熟市中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中江建设公司)与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太仓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2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李霆独任审理,于2015年9月16日第一次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峰,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陆一峰到庭参加第一次庭审。后因案情复杂,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于2016年2月19日、2016年10月19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常熟中江建设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峰、被告平安保险太仓支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陆一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