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安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京0108民初8522号
判决日期:2017-11-06
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兴安与被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工程公司)、第三人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达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兴安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秀莉,被告中工国际工程公司之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颖、胡玥,第三人四达公司之委托诉讼代理人袁堃、陆娴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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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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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