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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昌友谊大道营销服务部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姜敏
联系方式:027-85744027
注册时间:2003-07-01
公司地址:暂无数据
简介:
在武汉市行政辖区内开展以下业务:企业财产损失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能源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一般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种植保险、养殖保险,代理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理赔、追偿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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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和、曾国书等与黄文球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鄂0105民初2380号         判决日期:2017-11-03         法院: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思和、曾国书、沈某、张歆蕊诉被告黄文球、武汉中村砼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村砼制品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武汉市汉阳支公司)、杨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湖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区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广播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1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侃独任审理,于同年7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因案情复杂,本案依法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王侃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刘理娟、付北达组成合议庭,于同年10月17日再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沈某及原告张思和、曾国书、沈某、张歆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鄢忠、李涛(参加第一次庭审),被告黄文球,被告中村砼制品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熊峰,人保武汉市汉阳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秦新(参加第一次庭审),电信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怡珩,湖北广播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苏柳柳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杨帆、人保武汉市汉阳支公司、联通公司、平安财险湖北分公司经本院依法送达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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