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天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缪青波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7)苏1282刑初565号
判决日期:2017-11-02
法院:靖江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以靖检诉刑诉〔2017〕59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江苏江天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天公司)、被告人缪青波、张春兰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7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7年11月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夏亚红,被告单位江天公司诉讼代表人陈某某、被告人缪青波、张春兰均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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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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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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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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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