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老小与冯飞、铜仁市万山区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黔0602民初1151号
判决日期:2017-11-02
法院: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老小与被告冯飞、铜仁市万山区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建司")、铜仁市民族中学(以下简称"民族中学")、铜仁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设计院")、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建星公司")、黄燕林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吴老小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自成、袁柳、被告冯飞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旭、被告一建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胜江、被告民族中学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德勋、被告设计院委托诉讼代理人伍勋、肖克齐、被告建星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俊、被告黄燕林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沈世权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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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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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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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