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天津中宇慧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廖玲、龙宁波、李秋平、XX、天津市宁达利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津0116民初80008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8-07-25
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于2017年7月31日对原告天津中宇慧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廖玲、龙宁波、李秋平、XX、天津市宁达利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津0116民初80008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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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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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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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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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