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物流集团沧州有限责任公司与盐山县万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沧州鹏圣管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冀0902民初335号
判决日期:2017-08-01
法院: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河北物流集团沧州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盐山县万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沧州鹏圣管道有限公司、宋草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李爱林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盐山县万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沧州鹏圣管道有限公司、宋草原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