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松柏与马伟伟、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豫1203民初376号
判决日期:2017-07-31
法院:陕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谢松柏诉被告马伟伟、牛红波、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设计院)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13日立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谢松柏申请撤回对牛红波的起诉、申请追加范增为本案第三人,本院予以准许,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谢松柏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曹文让、被告交通设计院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彪炳、范利静、第三人范增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马伟伟经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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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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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