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俊、朱稳根与汤建华、湖南晨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湘06民终1186号
判决日期:2016-12-01
法院: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卢俊、朱稳根、汤建华、湖南晨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公司)、湖南安宏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宏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2015)楼民四初字第30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6年7月2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卢俊、朱稳根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皮再新、上诉人汤建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力威、上诉人晨光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卢四海、上诉人安宏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廖德智、李小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