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青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京0108民初17803号
判决日期:2017-07-28
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春青诉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移动终端江苏分公司)、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微梦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姜琨琨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春青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修雪静,被告移动终端江苏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亢石梅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北京微梦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