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思源科创轨道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太西煤集团民勤金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甘0621民初1396号
判决日期:2016-11-28
法院:民勤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西安思源科创轨道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思源公司)与被告内蒙古太西煤集团民勤金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阿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12日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思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雯、张萍,被告金阿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沈永贵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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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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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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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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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6-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