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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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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章帅、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与余家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6)皖1126执1227号         判决日期:2016-11-28         法院:凤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邹章帅、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申请执行余家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皖1126民初1014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余家发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余家发立即给付申请人邹章帅、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赔偿款21445.40元,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余家发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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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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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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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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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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