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执行人蔡辉彦、谌志群与被执行人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审的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6)湘0702执1233号
判决日期:2016-11-28
法院: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蔡辉彦、谌志群与被执行人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4)武民初字第00705号民事判决书及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湘07民终129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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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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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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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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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6-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