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慧娴与镇江新区市政公用事业公司、镇江新区行政执法局物件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苏11民终1646号
判决日期:2017-07-26
法院: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镇江新区市政公用事业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孙慧娴、镇江新区行政执法局物件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2016)苏1191民初57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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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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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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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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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