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益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株洲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株中法民四终字第197号
判决日期:2014-10-16
法院: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湖南益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益阳路桥公司)与被上诉人夏永红、被上诉人株洲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路建公司)、株洲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路桥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株洲市淞区人民法院(2011)株芦法民一初字第145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益阳路桥梁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龚红卫、被上诉人夏永红及其委托代理人黄武、马艳元、原审被告株洲路建公司委托代理人宋开明、原审被告株洲路桥公司委托代理人丁赣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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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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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