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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七研究所
全民所有制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322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铁红
联系方式:024-31524160
注册时间:1987-02-13
公司地址:皇姑区北陵大街20号
简介:
许可项目:微电子产品开发、集成电路设计及产品制造;一般项目: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LED照明灯具及显示屏技术开发、销售及现场安装;电子产品及元器件、机械零部件、计算机及外辅设备销售;房屋租赁;供暖服务。(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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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微电子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七研究所)诉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二审行政判决书
案号:(2014)沈中行终字第336号         判决日期:2014-10-15         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东北微电子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七研究所)因工伤认定决定一案,不服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14)沈河行初字第90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东北微电子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七研究所),被上诉人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代理人罗媛媛、潘勇,第三人李春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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