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亚信电子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翟超
联系方式:18756799118
注册时间:2006-09-13
公司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规划局楼下)
简介:
计算机及配件、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及其周边产品、文化办公用品、计算机耗材销售;网络产品开发设计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综合布线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计算机及网络工程服务与技术咨询;网站建设通信设备产品、教学仪器的批发、零售及维修服务;多媒体设备销售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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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019)皖1602执3528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翟超
立案时间 2019-08-22
发布时间 2019-09-2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1602民初37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亳州市亚信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吴印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支付借款利息(自2017年7月1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吴印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30元,诉前财产保全费1120元,共计3750元,由被告亳州市亚信电子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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