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富置业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平
联系方式:83218991
注册时间:2006-09-21
公司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钱桥大街141号
简介: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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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016)苏0206执1916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王平
立案时间 2016-09-12
发布时间 2016-09-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苏0206民初12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中富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五星公司工程款337231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该款自2016年3月16日起至判决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损失。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80元(已减半收取),由中富公司负担。该款已由五星公司预交,本院不再退还,中富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直接支付给五星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城中支行1103020129200024805)。 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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