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房国石发展武汉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18108639330
注册时间:2006-09-30
公司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都市工业园内
简介:
百货仓储服务;运输代理服务;物业管理;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社会经济咨询;工程技术咨询;科学技术咨询;电子商务类企业的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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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018)鄂01执38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霍刚
立案时间 2018-01-10
发布时间 2018-12-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鄂01民初29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中新房国石发展武汉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武汉市青山区明泉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723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5723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3.4%的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计算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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