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巴月庄实业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蒋永
联系方式:13677605010
注册时间:2010-11-03
公司地址:重庆市双桥经开区星湖路三号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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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015)足法民执字第01592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蒋永
立案时间 2015-08-20
发布时间 2015-11-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5)足法民初字第051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足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缺席判决如下: 一、限被告重庆巴月庄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胖龙园艺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货款295230元、违约金100000元,合计395230元。 二、驳回原告胖龙园艺设备(上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228元,减半收取为3614元,由被告重庆巴月庄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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