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勇
联系方式:0591-87845309
注册时间:1993-12-12
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水部龙庭路10号
简介: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行业甲级;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预拌混凝土、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以上以资质证书为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施工机械维修;商品混凝土产品建筑工程机械和钻探机械及模板、架子的租赁;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建材批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工程设计;贸易咨询服务;设计管理与咨询;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土木建筑工程研究服务;其他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工程计划安排服务;工程材料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案号: (2021)闽0603执1017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张勇
立案时间 2021-05-14
发布时间 2021-07-2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闽0603民初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吴少雄工程保修金926108元及利息(利息以926108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5日起至给付款项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吴少雄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286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