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80万元
法定代表人:缪为刚
联系方式:022-24017063
注册时间:1988-03-18
公司地址:河东区万新村三区
简介:
土木工程建筑、土木工程机械维修、土木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设备出租、自有房屋出租、土木工程试验;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销售;以下限分支经营:住宿、饮食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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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021)粤1322执971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缪为刚
立案时间 2021-02-23
发布时间 2021-06-2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1322民初59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971211600606】。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2021年1月30前支付货款本金236037.27元及逾期付款损失4566.90元(逾期付款损失以货款3000元为基数,自应付之日2018年10月27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止,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3.85加收50计算为374.5元;以货款8464元为基数,自应付之日2018年12月7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止,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3.85加收50计算为1001.7元;以货款22702元为基数,自应付之日2018年12月7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止,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3.85加收50计算为2686.73元;以货款12050元为基数,自应付之日2020年2月27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止,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3.85加收50计算为573.87元;以货款25637元为基数,自应付之日2020年2月29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止,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3.85加收50计算为1212.82元;以货款2770.44元为基数,自应付之日2020年7月23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止,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3.85加收50计算为67.50元;以货款10502.27元为基数,自应付之日2020年7月23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止,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3.85加收50计算为255.90元;以货款123119.56元为基数,自应付之日2020年8月26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止,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3.85加收50计算为2415.5元;以货款27792元为基数,自应付之日2020年8月22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止,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3.85加收50计算为545.26元,损失共计为9133.79元,由被执行人承担50即4566.90元);诉讼费2472元,由被告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承担50即1236元。 二、如被告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未在2021年1月30日前付清,则被告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需向原告东源县仙塘镇亿拾陆物资供应站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的双倍损失(逾期付款损失以应付货款为基数,自应付之日起至全部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还清之日止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3.85加收50计算,应付之日按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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