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煜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孝亚
联系方式:17785337589
注册时间:2015-09-10
公司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贵黄路建博国际A幢1单元21层4号
简介: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装饰工程;环保工程;水电安装;房地产开发;机械设备租赁;人力资源信息咨询。)
展开
案号: (2021)黔0422执103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杨孝亚
立案时间 2021-01-14
发布时间 2021-06-2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422民初18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定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普定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顺市煜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定县支行借款 94 万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从 2019 年 8 月 23 日起以借款94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4.75%计算至 2019 年 10 月 29 日;从 2019 年 10 月 30 日起以借款 94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125%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杨孝亚、唐丽、曾刚、文有兰、赵光灿、陈敏连带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案件受理费 13200 元,减半收取 6600 元,由被告安顺市煜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杨孝亚、唐丽、曾刚、文有兰、赵光灿、陈敏承担。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