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汇龙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昌信
联系方式:0774-6020738
注册时间:2003-05-09
公司地址:梧州市冬湖路1号☆
简介:
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以上项目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须取得批准后方可经营,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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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020)桂1123执214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许昌信
立案时间 2020-04-14
发布时间 2020-04-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1123民初4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梧州市万豪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原告广西富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998997.67万元及利息(包含正常利息、罚息、复利,计算至2019年3月21日止的利息为3554208.04元,2019年3月22日以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许理强、许昌会、广西梧州汇龙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许昌信、马凤娟对第一项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原告广西富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证号为梧房他证长洲区字第12024201号、梧房他证长洲区字第12024202号、梧房他证长洲区字第12024203号、梧房他证长洲区字第12024204号、梧房他证长洲区字第12024205号、梧房他证长洲区字第12024206号、梧房他证长洲区字第12024207号、梧房他证长洲区字第12024208号、梧房他证长洲区字第12024209号、梧房他证长洲区字第12024210号、梧房他证长洲区字第12024211号、梧房他证长洲区字第12024212号、梧房他证长洲区字第12024213号、梧房他证长洲区字第12024214号、梧房他证长洲区字第12024215号、梧房他证长洲区字第12024216号、梧房他证长洲区字第12024217号、梧房他证长洲区字第12024218号、梧房他证长洲区字第12024219号、梧房他证长洲区字第12024220号、梧房他证长洲区字第12024221号的房屋他项权证登记的抵押物依法处置后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11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梧州市万豪商贸有限公司、许理强、许昌会、广西梧州汇龙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许昌信、马凤娟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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