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第二建筑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138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健华
联系方式:0754-83827886
注册时间:1974-01-06
公司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东山大道中112号
简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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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020)粤0902执2754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吴健华
立案时间 2020-11-13
发布时间 2021-04-2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9民终16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751201603699】。申请执行人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荣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执行人汕头市潮阳第二建筑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作出(2018)粤0902民初1564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执行人不服,上诉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9民终16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被申请执行人上诉。该判决2020年8月10日已生效,但上述被申请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253条等规定向贵院提出上述执行申请。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上述被申请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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