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煜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孝亚
联系方式:17785337589
注册时间:2015-09-10
公司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贵黄路建博国际A幢1单元21层4号
简介: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装饰工程;环保工程;水电安装;房地产开发;机械设备租赁;人力资源信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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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020)黔0422执1293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杨孝亚
立案时间 2020-10-14
发布时间 2021-03-0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4民终9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普定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维持贵州省普定县人民法院(2020)黔 0422 民初 2 号民事判决第一、三项; 二、撤销贵州省普定县人民法院(2020)黔 0422 民初 2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驳回上诉人安顺市煜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 38,366 元,减半收取 19,183 元,由安顺市煜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杨孝亚、唐丽、曾刚、文有兰、赵光灿负担 19,183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38,366 元,由安顺市煜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37,084 元,贵州省普定普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杨孝亚、唐丽、曾刚、文有兰、赵光灿负担 1,28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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