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1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敬文
联系方式:0451-55661951
注册时间:1987-01-15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 最新年报地址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贰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设备租赁;室内外装修。
展开
案号: (2019)黑0110执3423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王敬文
立案时间 2019-08-28
发布时间 2020-03-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01民终42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变更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2017)黑0110民初658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一、被告哈尔滨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江苏华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剩余工程款191577元,并给付原告江苏华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自2011年12月2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止利息137935.44元为:哈尔滨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江苏华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剩余工程款121,577元,并以121,577元为基数自2011年9月2日至2017年5月31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 二、撤销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2017)黑0110民初658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被告黑龙江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给付义务。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243元,哈尔滨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负担3582元,江苏华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66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243元,哈尔滨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负担3582元,江苏华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661元,黑龙江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预交的6243元诉讼费予以退还。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