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科逸化工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于士红
联系方式:13847179105
注册时间:2014-01-16
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飞翔宾馆西飞翔小区
简介:
许可经营项目:废旧金属回收(凭许可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化肥销售;钢材、五金建材、机电设备销售;消防器材、保温材料、水泥及制品、粉煤灰、石膏、焦炭、焦粉、生石灰销售;机械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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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020)内0122执218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于士红
立案时间 2020-01-15
发布时间 2020-08-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0122民初13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呼和浩特市新科逸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建成租赁费136000元。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1610元,由被告呼和浩特市新科逸化工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1500元,由原告王建成负担人民币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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